怀孕后用错药怎么办?
一般来说,服药时间出现在怀孕三周之内,称作安全期。这时囊胚细胞数目很少;一旦受有害药品的影响,细胞损伤则难以修复,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自然流产,不必为生畸形儿担忧;若无任何流产现象,一般表药品未对其造成影响,可以继续妊娠。
怀孕三周到八周之内称高敏期,是宝宝的重要器官分化发育阶段。这时宝宝对于药品的影响最为敏感,致畸药品可存在致畸影响,但不一定引起自然流产。此时应依据药品毒副作用的大少及有关症状加以判断,若出现与此有关的阴道出血,不宜盲目保胎,应考虑中止妊娠。
怀孕八周至四到五个月称为中敏期。这时是宝宝各器官进一步发育成熟阶段,对于药品的毒副作用较为敏感,但多数不引起自然流产,致畸程度也难以预测。此时是否中止妊娠应根据药品的毒副作用大小、有关症状、今后生育情况以及生病儿的社会心理因素及家庭因素等全面考虑,权衡利弊后再行决定。继续妊娠者应在妊娠中、晚期做羊水、B超扫描或宝宝镜检查,假如是无脑儿、脊柱裂等畸形儿,应予引产;若是染色体异常或先天性代谢异常,应视病情轻重及预后,或及早终止妊娠,或给予宫内治疗。
怀孕四到五个月以上称低敏期。这是各脏器基本已经发育,对药品的影响敏感性较低,用药后不常产生显现的畸形,然而可出现程度不一的发育异常或局限性损害,例如眠尔通引起宝宝生长发育缓慢,氯霉素引起肝损伤,苯巴比妥引起脑伤害,链霉素、卡那霉素、奎宁、奎尼丁引起耳聋等,所以也须引起足够的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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